背景
制度介绍:
栾川县检察院于2018年8月在潭头镇拨云岭村建立了第一个检民联络站作为试点,并以杨来法同志的名字命名。杨来法同志和联络站成功搭起检民“连心桥”,为解决当地涉农法律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以农民全国人大代表杨来法的名字命名,通过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之“力”,搭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今年6月,全市检察机关在栾川召开推进“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现场会,根据会议要求,要在全市推行“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并选择洛龙区作为试点地区。
检察联络员主要履行六个方面职能:
1.宣传检察工作。积极宣传检察职能、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信任检察机关。
2.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协助检察机关深入村、社区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宣传。
3.准确反映社情民意。及时收集基层群众、相关企业、集体经济(合作社)组织的意见建议,帮助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司法需求。
4.及时收集线索信息。及时收集、反映公益诉讼、涉检信访、社区矫正监督等相关线索、信息。
5.助力化解矛盾纠纷。协助检察机关做好在办案件、涉检信访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
6.监督检察干警执法办案。监督检察干警的执法办案行为,促进检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