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洛龙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受理案件数据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23日         部门:  综合业务部

2019年1-12月综合业务部受理移送起诉811件1160人,提请逮捕509件776人;接待律师685次,免费刻录光盘345张,制作电子卷宗830卷2133册,录入涉案财物信息案件数59件,发出流程监控411份,发布程序性信息1255件,公开法律文书686份,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二次,共抽取案件81件。

综合业务部坚持以强化服务意识为推手,致力于管理与服务方式的探索,营造了良好的运行环境,执法办案工作程序不断得到规范、办案效率进一步得到了提升。其主要做法是:

(一)在受理案件时,坚持“五个关口”,突出一个“亮点”

按照统一受案渠道的模式,明确监督管理职能,严把案件管辖、案卷材料是否规范、犯罪嫌疑人是否到案、赃、证物是否随案移送、办案程序是否合法“五个关口”,防止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入检察环节,这一做法极大地督促和提高了办案效率。在把好“五个关口”的同时,我院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还坚持“一个亮点”。对受理的案件不仅进行形式审查,也要进行实质审查。对一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提出具体的侦查方案,建议侦查机关继续补充相关证据或作其他处理。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后,综合业务部再向刑检一部、二部等部门分流。将瑕疵案件在源头上予以消化掉,确保案件质量,减少业务部门的退侦率和工作量。

(二)坚持“两个强化”,监管涉案款物

其一强化涉案财物的专项监管,成立涉案财物监管室,制定涉案财物监管制度,以及制作摆放涉案财物货架;其二强化对涉案款物的备案审查,确保赃款赃物入库保管、出库处理的涉案财物手续完备、清单完整。坚持每周线上线下两审查,负责网上办案流程监管,督促业务部门对审结的案件及时办理出库手续。通过“一案一核对”,审查涉案款物出入手续,确保“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手续完备”。今年1-12月共上线运行涉案款物管理59件。

(三)坚持“三个环节”,规范律师接待

一是规范接待受理环节。由综合业务部统一接收律师向本院提交的有关材料和诉讼请求,并及时通知、移送办案部门,确保律师相关要求得到及时、快捷办理。2019年1-12月,共受理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交申请685人次。二是规范资格审查环节。对于来院办理相关事项的律师,认真查验律师执业证书、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三是规范诉辩沟通环节。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后,可以通过综合业务部对案件提出意见,由综合业务部及时转达办案部门,保证诉辩双方及时、充分地就证据交换意见,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综合业务部每周将案件程序性信息导出、法律文书导出审核后上传至外网,每半个月将生效的案件判决予以公开。今年1-12月发布程序性信息1255件,公开法律文书686份.

(五)电子卷宗工作

公诉案件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要求电子卷宗制作人员当日做好电子卷宗,案件复杂可延长二至三日。做好的电子卷宗要达到清晰、完整、无黑边、不倾斜、不掉页、不漏页的制作要求。1-12月共制作电子卷宗830卷2133册

Copyrights©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471000)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15号 0379-64354657(工作电话) 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