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和人员编制
发布时间:  2020年5月23日         部门:  政治部

机构和人员编制

 

       我院总编制数69人,实有51人(不含纪检组长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2人,实有46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4人;工勤编制6人,实有1人;另有新招录省聘书记员17人,劳务派遣人员62人。综上,政法专项编制缺编6人,事业编制缺编7人,工勤编制缺编5人,三类人员共计缺编18人。现有党组成员6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政治部主任1人,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组长1人。现有员额检察官22名,检察官助理11名,法警4名,检察技术人员1名,司法行政人员8名。

         我院现有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主要业务部门职责与机构负责人如下:

        第一检察部主要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及相关刑事申诉案件。

        第二检察部主要职责:负责对法律规定的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以及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主要职责: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对上级院交办的职务犯罪线索、案件的侦办。

        第四检察部主要职责:民事、行政检察负责办理同级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依法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公益诉讼检察负责办理破坏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用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第五检察部主要职责:负责受理控告和申诉。承办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综合业务部主要职责: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律师接待、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及分析、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业绩考评。

   

Copyrights©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471000)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15号 0379-64354657(工作电话) 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