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检察院开展315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  2018年7月9日         部门:  第二检察部

洛龙区检察院开展315法制宣传活动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3月15日上午,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洛龙区工商局、洛龙区消费者协会在洛龙区宝龙城市广场开展了“315法律宣传纪念活动”宣传活动。洛龙区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侦查监督局局长孙红霞及侦监部门青年干警参加此次法律宣传活动。

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世民赶赴宣传现场进行指导。张世民同志对洛龙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及打假侵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鼓励群众多学习法律知识,积极举报假冒伪劣产品,并要求我们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和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加大执法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市场不法经营行为,建立健全打击侵权假冒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宣传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洛阳市副市长张世民  

侦监局干警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

 

这次集中普法宣传,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切入点,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目的,实现了多部门联动。活动中,检察院干警结合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对打击网络诈骗犯罪、制假售假犯罪,消费环节中的民事维权、证据收集,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以及行政执法法律检察监督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讲解,让消费者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本次活动共发放《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洛龙区检察院普法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公布了检察院举报电话和民生服务热线,群众一旦发现相关不法行为,可随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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