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号检察建议”在洛龙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  2019年10月31日         部门:  第五检察部

金秋时节桂花飘香,九月开学季别样美丽。9月28日下午,在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大礼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与洛龙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开展了“一号检察建议”再落实推进会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委员赵宝红,洛龙区人民检察院班子成员及部分干警参加了聘任仪式,洛龙区教育体育局班子成员及全区37所中小学的校级领导共同参加了会议。

 

会上,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勇传达了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和洛阳市教育局《关于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方案》,宣读了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和洛龙区教体局《关于成立“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联合领导小组的通知》。

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孟丽梅宣读了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表彰“洛小未”法治宣讲员标兵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洛龙区政协副主席,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清孝宣读了洛龙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聘任郑全书等26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通知》,并向法治副校长发放了聘书,4名检察官代表上台接受了聘书。

 

一是希望大家充分认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有助于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是希望完善检教协作机制,形成检校互动局面,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定期共同开展联合调研督导检查等活动,深入一线,开展督察暗访,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要求,以及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专职检委委员赵宝红在发言中:详细阐述了“一号检察建议书”的出台背景,并从检察官的职责与使命角度,提出了如何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途径,并对法治副校长提出了明确要求。

共青团洛龙区委书记尹跃飞在会上传达了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共青团河南省委、省检察院、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呵护花开 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位法治副校长将此作为金秋开学的第一堂法治课的主题。

洛龙区政协副主席,区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崔清孝首先对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向辖区中小学选派26名法治副校长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在随后的发言中指出:一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为法治副校长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氛围;二要高度重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再次督促各学校按照上级有关通知精神,严格执行该通知中要求监督落实的五项关键环节;三是与检察机关共同维护好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实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小舞台唱大戏”,确保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

未成年人,攸关国家的未来,关系民族的希望,连带家庭的荣辱。检察官作为守护者,要做的就是在阳光普照的日子为他们洒下露水,在阴霾密布的日子为他们遮风挡雨。又见初秋日,又是开学季,洛龙区人民检察院的法治副校长们已经蓄势待发,努力为孩子们奉献法治力量,守望相助,携手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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