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洛龙区前身是洛阳市郊区,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区划调整并更名为洛龙区,位于洛河南岸、洛阳城市区南半部,总面积约269.5平方公里,下辖1个镇、13个街道,157个村(社区),户籍人口57.5万人,常住人口71万人,是洛阳市的行政中心、经济中心、体育文化中心。
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原名郊区人民检察院,2000年随着区划调整更为现名。现用办公楼于2005年10月8日建成并投入使用,位于洛龙区行政中心区内,占地面积10亩,楼层六层,建筑面积5600多平方米。
我院内设部门有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我院总编制数69人,实有54人(不含派驻纪检组长)。其中政法专项编制52人,实有50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3人;工勤编制6人,实有1人;另有省聘书记员19人,劳务派遣62人。综上,政法专项编制缺编2人,事业编制缺编8人,工勤编制缺编5人,三类人员共计缺编15人。现有党组成员6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政治部主任1人,派驻纪检组长1人。现有员额检察官22名,检察官助理11名,法警4名,检察技术人员1名,司法行政人员7名,试用期未分类人员5名。
近年来,我院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重大进步基层检察院”、“全省数字检察工作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考评工作先进基层院”、“全省法制宣传先进单位”、“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多次被评为“全市先进基层院”、“信访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全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集体”等。在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新媒体原创作品”大赛中斩获“优秀新媒体原创作品奖”、“优秀组织奖”及“优秀编辑奖”。22人次荣获省市级以上荣誉,其中1名干警获得国家级荣誉,1名干警被选树为“出彩洛检人”,另2名干警分别获评“优秀办案检察官”、“全市优秀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