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
发布时间:  2020年8月20日         部门:  办公室

2020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 2020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代会决议,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党的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在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中交出优异的“洛龙答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贯彻区委决策部署。

二是立足检察职能,为社会大局服务。围绕全市、全区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服务重点,增强服务实效,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要以扫黑除恶为龙头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平安洛龙建设。

三是补齐短板,争取各项业务齐头并进,平衡发展。全面加强批捕、公诉工作,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大力推进民事检察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进一步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扎实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依法办好职务犯罪案件和涉黑犯罪案件。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强化“三远一网”应用,积极探索智能办案新模式。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研讨,加大力量投入,争取做出亮点,叫响品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上级院要求,做好做强,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员额制改革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不断完善检察官管理制度

五是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党建责任制、意识形态责任制,分类做好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意识、政治素养、政治定力。适应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提高干警整体业务素能,尽快适应工作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加大检务督察力度,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六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健全检察工作接受外部监督机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依法办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人大常委会转交案件,使检察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2020年,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继续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创先争优,着力突出亮点、打造精品、叫响品牌,全面建设检察工作强院,努力为全市、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指检察机关履行刑事检察、行政检察、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四大职能。检察机关经过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两反”转隶以后,职能有所转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没有变,仍然肩负着打击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神圣使命,负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司法行政机关的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职责。同时,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和有关法律规定,又把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列为检察工作的重要职能,同刑事检察一并构成检察机关四大职能。检察机关可以就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分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此外,还保留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私放在押人员、失职致使在押人员逃脱、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十四个罪名的直接侦查权。

2.“四官”服务队。今年我院广泛开展“四官”服务进村(社区)担当平安村官活动,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新路径,全面提升政法机关办案质量、服务水平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根据上级部署,区政法委牵头,抽调人员组成法官、检察官、警官、法律服务官“四官”服务队。“四官”服务队分包1至3个村(社区),每支“四官”服务队每月进村(社区)入户不少于2次,协调推进基层综治组织、矛盾调解组织、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训、提高村(社区)网格员入户走访工作质量,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

3.涉农检察“三六六”工作模式。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省检察院研究,着力构建涉农检察“三六六”工作模式,即树牢优先服务、综合保障、协同推进“三种理念”,突出服务保障坚守耕地红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美丽乡村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农村改革、精准脱贫“六个重点”,建立涉农检察工作专项统计、协作配合、联络员、常态化送法进乡村、年度报告、督查落实“六项制度”。相关文件下发后,全省检察机关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涉农检察工作打造成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亮丽名片。

4.省检察院“30条意见”和市检察院“16条意见”。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30条意见》,以充分保障我省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为我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紧紧围绕市委全面深化“9+2”工作布局、着力推动“两个高质量”等决策部署,洛阳检察院机关研究出台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16条意见”,建立检察长责任制、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等六项机制,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助推洛阳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在立法和司法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目的是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6.“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2018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视察最高检集中处理来信室时,要求对群众来信要“件件有回复”。2019年1月17日,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张军提出,对收到的申诉,各地都要在一周内回复,再按部就班办理并及时回复。要建立完善来信回复、办理和答复工作新机制,在3个月内完成实体性回复。1月22日,最高检第十检察厅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压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件群众来信都在一周内回复以及在3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和息访息诉等。3月12日,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向全社会承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

7.“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建议),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8.“百千万”工程。2018年9月6日,河南省检察院与团省委签署《关于合作开展关爱未成年人创建未检品牌活动的意见》,共同创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品牌,在三年内,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百千万”品牌创建工程,即打造百个优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或工作团队,选聘千名优秀法治宣讲员或法治副校长,开展万堂优质法治公开课。全省检察机关将把这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并着力围绕三个方面发挥服务保障作用:一是通过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呵护孩子健康、安全成长。二是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提供法律咨询、参谋意见和惩治预防违法犯罪,维护教职员工与学校合法权益。三是结合办案,推动法治观念养成,促进提升学校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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