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融入大局 助推社会治理——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完善办案+社会治理检察监督模式小记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4日         部门:  综合业务部

2021年11月3日上午,洛龙检察院检察官走进社区监督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开展八十小时社区志愿服务暨拒绝酒驾文明驾驶普法宣传警示教育活动。

十九大以来,洛龙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大局并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措施。其中,对危险驾驶案件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是一不诉了之,而是动员、协调公安、城管、综治、社区等联合开展80小时社区志愿服务暨拒绝酒驾文明驾驶普法宣传警示教育活动,以悬挂横幅、分发宣传单、观看事故图片视频、讲解身边案例和社区干部群众座谈交流等形式,在除犯罪嫌疑人之外,进行更为广泛、深入和持续的普法宣传与警示教育,不断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据参加监督活动的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天被监督履行80小时社区志愿服务暨拒绝酒驾文明驾驶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社区志愿服务和普法宣传积极有效,具备不起诉条件。承办检察官还介绍,洛龙检察院之所以积极探索、完善、推广这种办案+社会治理检察监督模式,一方面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等刑事司法政策的考虑;另一方面是落实打击与教育、警示、预防相结合,争取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最大化的考虑;第三是积极推进以人民为中心、化解矛盾保稳定促和谐、慎捕慎诉、少捕少诉等新时代检察理念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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