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客观公正地列举了经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就案件中不起诉情形的适用条件、相关规定及法律意义向参会人员作了阐释。
听证人员在认真了解案件情况及拟被不起诉人认罪悔罪态度后逐一发表了意见。经过充分讨论,评议意见一致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轻微且认罪认罚态度较好,认为任某某符合不起诉条件,但应认真履行80小时社区志愿服务,以更好贯彻宽严相济、慎捕慎诉司法政策,更好教育广大群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检察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履行办案职责、解决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不仅“看得见”,还要“看得清、看得准、看得透”,努力在履行法律监督责任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