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从检十八载的“小燕子”:公诉席上的“铿锵玫瑰”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27日         部门:  第二检察部

 

张海燕,中共党员,员额检察官、洛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2003年从检以来,张海燕始终坚守在打击刑事犯罪的最前沿,常常在看守所、公安机关、法院之间不停奔波,阅卷、提审、出庭,先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000余件,无一错案;先后荣获市院个人三等功、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惩恶扬善守护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洛检人,就要坚持惩恶扬善,树立正气,用双臂撑起公平正义的屏障。”她办理的戴某某等116人涉案的“530套路贷”,某公司刘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潘某某等11人开设赌场案,无论是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庭审指控还是诉讼监督,严格按照司法办案要求,认真审查起诉,指控犯罪,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其中,“530套路贷”一案,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就突破130人,关押在全市5个看守所,卷宗150余本,被害人超过3万人,涉案人数之多,规模之大,都创出洛龙区检察院建院以来新高。做为一名战斗在刑检工作一线的检察官,张海燕毫无疑问地成为了办理该案的主力军。做为案件的主要承办人,她拿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倔劲,克服畏难情绪,摩拳上阵。由于“套路贷”案件是新型犯罪案件,没有经验可寻,没有案例可用,张海燕加班加点,翻阅典籍,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与公安机关多次沟通、探讨,力求将本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过与公安干警几个月的昼夜奋战,最终,我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罪等五个罪名对116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且五个罪名洛龙区人民法院全部予以支持。

刚柔并济传递司法温度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张海燕秉持着从检初心,坚持以严标准、高要求对待自己,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司法办案将法律的公平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正义。

      在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时,为做好群众息访罢诉工作,面对情绪激动的来访群众,她以案释法、以理释法、以情释法,将人文关怀融入司法办案;正确引导、认真疏导、耐心开导,向群众真切传递司法温度。 

  “每一次案件的讨论和决定,都关乎和影响着当事人的未来和整个家庭的幸福,所以对待每一起案件,都要仔细审查,执着求证,将经手的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在检察工作中,张海燕始终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不忘初心,甘于奉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真切诠释检察官的使命和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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