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主持听证 当事人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3日 部门: 第二检察部
2021年12月2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史旭阳主持听证会,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听证。
史旭阳在听证过程中组织被告人和被害人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对案件事实特别是调解、赔偿和谅解的情况予以核实,全面听取了各方意见,尤其是听证员独立发表的客观、中立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重修旧好。
史旭阳最后强调,检察听证能够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检察人员改变以往单纯依靠书面审查、就案办案的传统办案模式,能够更好地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能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解开当事人心结,实现案结事了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