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辖区部分学校在入职查询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如未对参与到校内课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人员进行入职查询,未定期对安保人员、勤杂人员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人员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等。针对上述情况,我院第五检察部第一时间向区教体局发出《磋商函》,并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座谈。
会上,我院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入职查询的相关规定,并对区教体局扎实做好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筛查工作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将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新招录的教学人员、行政人员、安保人员、勤杂人员等所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一并纳入范围,同时采取动态管理查询机制,常态化开展查询工作,确保信息查询无死角。
区教体局表示将以此次诉前磋商为契机,压实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书面反馈,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落细,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及时有效预防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效果,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