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车辆买卖汽油 踩到法律"红线"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28日         部门:  第四检察部
众所周知,汽油是易燃易爆物品,挥发性强,汽油挥发后和空气混合在一起,如遇明火,可能燃烧甚至引发爆炸,故对于汽油等危险化学物品的售卖,需要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买卖运输。不法分子为了牟取利益改装报废的货车、面包车,用以储存、销售汽油。
近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李某等人提起公诉,并对其提起危险作业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是洛龙区人民检察院首例提起安全生产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李某等人为谋取利益私自改装车辆、非法储存、销售油品。其流动加油车既无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资质、又无正规过滤处置设施,更毫无安全保护措施,在居民区附近进行销售汽油的行为,极易引起周边环境污染问题及爆炸安全隐患,堪称威胁公共安全的“流动炸弹”,被依法扣押的加油机、油罐等涉油废物更应依法妥善处理。洛龙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李某等人危险作业的行为依法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洛龙区人民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下一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能动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努力构建起“全链条”动态管控体系,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断加码。

 

 

 

【检察官温馨提醒】
非法改装的加油车的油出处不得而知,油品质量堪忧,还会产生过多积碳,严重影响发动机的燃烧效果和使用寿命。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必须要有专业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改装车,无异于一颗随时可能被引爆的炸弹,希望市民应到正规加油站加油,不要助长非法流动加油行为,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在此检察官呼吁大家,对于汽油等危险化学物品的购买,应到正规加油站,切莫贪图小便宜将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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