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心得体会(五)
发布时间:  2023年6月29日         部门:  第五检察部

 

关于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培训心得体会

第五检察部: 姜筱钰

 

       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举办这次专题培训十分必要、非常重要。虽然只有短短五天,但聚焦“关键少数”、突出“关键主题”,课程紧凑、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二十大精神,从不同角度、以不同视野,对于我们融会贯通落实大会精神、立足实际更好履职尽责,提供了立场观点方法和实践指导方向。

       通过认真学习、深入思考,我部干警在思想认识、精神境界上都有收获启示,既锤炼了党性、开阔了眼界,又坚定了信心、提升了能力,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一是增强了政治自觉。

       培训期间,通过聆听领导及专家学者讲授、个人自学和集中研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增强了做党的创新理念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的信念和信心。

二是增强了思想自觉。

       作为新时代未检人,深刻感受到新时代新征程从事未检工作,使命无上光荣、责任无比重大。“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未检情怀的中心理念。这就要求我们落实好“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悉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我们未检检察官的使命担当。

三是增强了行动自觉。

       贯彻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把二十大精神融入未检工作中,办案中树立亮点意识,有重点的培育具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例,打造洛龙未检工作品牌。做一名政治素质高、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精通涉未案件办理技能的未检检察官。积极引导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教育矫治等工作,持续构建高水平未检社会支持体系。

           

Copyrights©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
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471000)洛阳市洛龙区厚载门街15号 0379-64354657(工作电话) 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未经本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否则视为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