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收到线索,称辖区部分小区、公共设施未按照规定建设无障碍通道,影响老年人、残疾人正常出行。对此,办案组围绕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对辖区内街道、公共服务场所、社区等区域进行实地巡查,发现存在盲道未避开障碍物、盲道出现中断、盲道被占用、出入口未设置无障碍设施或无障碍设施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在全面摸排辖区内的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后,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老年人及残疾人的出行便利和出行安全。
下一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将对行政机关的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跟进,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字 | 李亚洁
编辑 | 乔梦蝶
核稿 | 吴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