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履职 强化监督——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  2023年9月28日         部门:  第四检察部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印发的《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畅通行刑衔接对接工作渠道,形成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合力。9月26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推进会。

        会上,组织学习了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传达了上级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推进会精神。与会人员围绕加强行刑反向衔接中的协作配合、线索移送流程、信息反馈机制以及案件办理期间遇到的难点、堵点等内容展开讨论,进一步统一认识,达成共识。

       会议强调,要将行刑衔接工作纳入全院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开展行刑衔接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责任归属,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标准化和程序规范化,明确移送标准和启动情形,有序开展启动部门内案件移送流程,并聚焦衔接质效抓好巩固提升。

       自反向衔接工作推进以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循序推进,制定了《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全面铺开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规范化运行。下一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度发挥融合履职优势,聚焦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衔接力度、广度、深度和精度上下功夫,促进该项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制度化,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图片什么是反向衔接?

       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刑事案件,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通过建立衔接机制,及时移送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并对行政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开展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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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周英莹 

编辑 | 乔梦蝶 

核稿 | 张欣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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