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 法治干货上“摊位”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4日         部门:  第一检察部

       “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在“12.4”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洛龙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参加洛阳市2023年“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启动活动,让宪法之光点亮生活、融入人心。

        “阿姨您好,这是我们准备的宪法宣传手册,您可以看一看。”活动中,检察干警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解答群众的法律疑问,通过树立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法律咨询等方式与过往群众详细介绍宪法的作用、意义,以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让群众更好的了解宪法、学习宪法。“以前只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知道它很重要,却不知道它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也有这么大的影响力。”过往群众纷纷表示,通过这种形式提升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面对面宣讲宪法知识50余人次。

 

       弘扬宪法,不"止"现在。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宪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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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高钰婷

编辑:乔梦蝶

核稿:王书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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