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6日         部门:  政治部

       12月4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2次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旭阳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杨武超带队到会开展巡听旁听。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名党组成员围绕学习主题和心得感悟,结合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高屋建瓴、内涵丰富,系统论述了我国涉外法治工作的根本目的、原则立场、推进方式,为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加快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涉外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清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杨武超对本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本次学习准备充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同时提出要充分认识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性,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的学习,在深化学习中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本领,中心组成员要遵守学习纪律,开展深入的研讨交流,把理论学习同推进工作相结合,切实推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质增效。

       史旭阳表示,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以此次集中学习为契机,虚心接受巡听旁听工作组的指导意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吃透核心要义,把握实践要求,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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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刘亚雯 

编辑 | 乔梦蝶 

核稿 | 魏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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