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发布时间:  2024年7月20日         部门:  第三检察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近日,洛龙区人民检察院邀请洛阳市人民监督员赵萌阳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此次巡回检察主要通过听取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情况的汇报,查看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档案、学习笔记等方式进行。检察结束后,人民监督员赵萌阳、巡回检察组人员与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座谈交流,针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一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二是要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督查力量,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和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请销假管理工作。

 

        在巡回检察中,人民监督员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力量,全程参与了检察工作,不仅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也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拓宽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思路,进一步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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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贾佳瑶

编辑 | 乔梦蝶

核稿 | 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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