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度 洛龙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4年8月26日         部门:  办公室

 

2023 年度洛龙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 别 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  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根据区委和洛阳市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研究 制定全区检察工作总体规划和工作任务。

(三)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 案件行使侦查权。

(四)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 起公诉工作。

(五)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 民事、行政 诉讼活动及刑事、 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 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 作。

(七)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 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九)开展区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开展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开展 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 区级主管部门管理区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

相关人员管理办法,开展区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开展区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管理工作。 (十二)开展区检察机关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三)开展区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

(十四)开展区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五)负责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院机关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 业务部机构的预算。

决算报表中包含院机关 1 个归口管理预算单位报表。

 

 

第二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收、支总计均为 2410.76 万元。与上年度相比, 收、支总计各增加 418.76 万元,增长 21.02%。 主要原因是其 他收入增加和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主要用于司法救助和办案相  关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收入合计 2282.5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033.07 万元,占 89.07%;上级补助收入 0.00 万元,占 0.00%; 事业收入 0.00 万元, 占 0.00%;经营收入 0.00 万元, 占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 万元, 占 0.00%。其他收入 249.48 万元, 占 10.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支出合计 2248.2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12 万元,占 56.67%;项目支出 974.08 万元,占 43.33%; 上缴上级支出 0.00 万元, 占 0.00%;经营支出 0.00 万元,占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 万元, 占 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2137.97 万元。与上 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92.58 万元, 增长9.90%。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主要用于办案相关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96.92 万元, 占  支出合计的 88.82%。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 出增加 193.85 万元,增长 10.75%。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  增加,主要用于办案相关支出。

(二)结构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96.92 万元,主要 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685.88 万元,占 84.4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02.68 万元,占 10.15%,卫生健康 (类)支出 33.3 万元, 占 1.67%;住房保障(类)支出 75.06 万元, 占 3.76%。

(三)具体情况。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780.50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96.9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2.15%。其中: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 为 994.4 万元 ,支出决算为 1078.57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08.4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 及实物资产等信息发生变化,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 240.7 万元,支出决算为 288.64 万元,完成年初预 算的 11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 人员及实物资产等信息发生变化,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

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 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88.78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 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

4.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 年初 预算为 131 万元 ,支出决算为 229.9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7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的包 含上年国家转移资金。

5.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口管理的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 157.8 万元,支出决算为 68.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3.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 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审批文件,无法发放。

6.社会保障(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 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89.7 万元,支出 决算为 72.2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0.54%。决算数与年初预 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7.社会保障(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 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61.58 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 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86.1 万元,支出决算为 33.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8.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公务员医疗保险没有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 80.8 万元,支出决算为 75.0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 9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 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74.12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1034.8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 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 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 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239.2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 电费、邮电费、取 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 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 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 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 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 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49.39 万元, 支出决算为 49.3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

(二)“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三公 ”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

(境)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占 0.00%;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9.3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

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 万元,完 成预算的%, 占 0.00%: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 49.39 万元,支出决算为

49.39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28.77 万元,购置车辆 3 台,其中执 法执勤车 1 辆、执法执勤特种车 1 辆,公务用车 1 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20.62 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维修、 加油、保险等费用。2023 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 车保有量为 11 辆。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 年初预算的 0%。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2023 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2023 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

组 0 个、来宾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39.29 万元, 比 2022 年度增 加 7.59 万元,增长 3.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及实物资产等信 息发生变化,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6.2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 货物支出 56.23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 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56.23 万元, 占政府采 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 占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 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 11 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 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7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2 辆、离 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 设备 0 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深入推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 落实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全区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 效管理的积极性,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 规定,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执行过程、资金使用管理等 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我单位对 2023 年劳务派遣项目开展跟踪监 控。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劳务派遣人员经费项目实施到位后,将解决单位在编人员不足 而聘用的实习人员工资,现有人力资源配置不能满足当前工作 需要,达到提高我院在信访接待、举报受理、律师咨询、法律 援助、案件管理与刑事档案查询的工作效率,按照相关工作规 定时限完成任务,整体绩效评估结果 95 分,评级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 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 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 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 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   入 ”、“上级补助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 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 资金。

九、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 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 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 补助支出。

十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 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七、“三公 ”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 ”经 费,指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 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 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 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 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 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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