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9月16日         部门:  办公室

洛阳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单位(以下简称“招标人”)因工作需要,就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共采购公务用车1辆,具体要求如下:

车型:MPV

排量:≤1.49L(或新能源插电续航≥85公里)

配置要求:需配备安全气囊、倒车影像、胎压监测、定速巡航等基础安全及实用配置(可根据实际需求补充)

预算金额:单辆车预算≤14.98万元,总预算≤14.98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汽车销售相关业务。
  2.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 为所投车辆品牌的授权经销商(需提供品牌厂家授权证明文件)。
  4.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车辆维修、保养及应急救援等服务。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18点00分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0点00分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厚载门街1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招标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于开标前现场送至或邮递)。

供应商可以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ljcybgs@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及包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厚载门街15号       

联系方式:6435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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